8月1日下午4点,香港高等法院对宗馥莉及其三个“弟妹”的“信托案”宣布决定。
主要内容是:
1、宗馥莉暂不得挪用香港汇丰账户资产,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结果前,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,否则不得从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。另亦需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、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。若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,户口内的资产转至第三方的,被告亦需交代相资料。
2、判决书显示,宗庆后与宗馥莉曾签订一份委托协议。根据协议内容,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(“信托A”、“信托B”、“信托C”,合称为宗氏境外家族信托),信托A以宗继昌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;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;信托C以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。该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及其子女,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,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。该信托总金额为21亿美元。
上述信托为不动本信托,即信托资产继续在HSBC Hongkong进行固定收益投资,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,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。
3、宗庆后的私生子宗继昌提交了一份无日期的手写文件,声称是宗庆后于2024年1月下旬亲笔书写给郭虹,宗庆后指示郭虹“准备去香港为三个人办理信托,在汇丰办,每人七亿美金”,当中写明“我的信托就是拿利息,要求汇丰银行给予较优惠的利息,我们长期不动,仅能收取利息使用”、“按香港法律要求,签订信托合同,并请香港公证处公证”、“受益人仅是其本人与子孙,与配偶没有关係,系婚前财产”、“汇丰账目美元尚不够,请把人民币换成美元”、“先办理继昌/婕莉的,若美元募足了,请继盛请假回来办理好”。
4、110万美元的去向。法官要求被告(宗馥莉)不得处置、处理或减少账户上的资产价值,该账户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名义开立。
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显示,已从该汇丰银行账户转出108.51万美元。
对于这笔110万美元的转出,宗馥莉方面辩称,涉案信托账户资金是公司海外拓展储备金,这笔美元的转账是用于支付越南工厂设备尾款,并提供了合同及发票佐证。
解读:
首先,这是一份临时判决,并不是最终判决,主要是为了冻结、保全财产,香港高等法院要到9月才会正式审理,还不能说谁赢谁输。不过法院判决宗馥莉方面支付审理费,算是小输,不影响大局。
其次,宗庆后确实与宗馥莉曾签订一份委托协议,给三个私生子女设立信托基金,宗馥莉也签字了,以此为条件,私生子女不得继承其他财产;同时明确了只有宗庆后母亲、配偶、女儿有继承权。说明宗家很早就已经认了这三个私生子女,但是由于资金没存够老宗头就死了,宗馥莉拒绝继续执行委托协议,并对外界撒谎说没有受到父亲生前的指示。
第三、可能宗庆后生前就对女儿有所怀疑,担心女儿不会执行委托协议,又安排部下郭虹去香港替私生子女办理信托,也因为宗死了没有办成。
第四、宗馥莉可能一开始就是假装答应父亲,来获得继承公司股权和绝大部分财产,等父亲死后就翻脸不认账。也许从一开始她就非常恨她的渣男父亲,为了复仇一直隐忍、伪装,最后不惜毁了父亲的一辈子形象,也要把三个私生子女赶尽杀绝,一分钱也不给他们;妥妥的大女主题材,公主复仇记。
![]()
最后要说的是,大戏才刚刚开始,后面的几个关键因素,第一个是私生子女身份的确认,这个已经申请了DNA验证,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继续推动;第二个是宗庆后的几份遗嘱、委托书的有效性,双方都在质疑对方的证据的合法性,如果私生子女身份成立,所有遗嘱又被确认无效,那就只能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了,结果就是配偶分走1/2,剩余的1/2有宗庆后母亲、配偶、婚生女和3个私生子女共6个人平分,宗馥莉只能分到1/12,配偶可以分到1/2+1/12=7/12,三个私生子女一共可以分到1/4。
经过这场官司,宗庆后和宗馥莉的人设都崩塌了,哇哈哈后续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,不过旁人继续等着吃瓜就行了。
此貼由鹰酱重新編輯:2025-08-01 23:18
赞(8)